各位考生:
金秋十月, 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自学考试”)和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下称“成人高考”)将分别于16-17日、23-24日举行。这两项国家教育考试,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学历提升、自我提高的途径。但近年来,部分考生和社会助考机构频频在考试中以身涉险、违反考试法纪、破坏考风考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部分考生因为违纪违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共同守护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愿望,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诚信应考倡议如下:
各位考生应于考前重温本人郑重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知悉《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进一步认清考试舞弊的危害性,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切实做到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规避一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共同维护诚信考试的一片净土。
各位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诚信承诺书》中的诺言,自觉做到维护诚信考试,严守法律法规红线,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纪、作弊行为。
一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参与考试。考生如有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二要坚守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生如有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成人高考取消各阶段、各科成绩,自学考试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
三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如有以下行为将立即被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视情节严重给予停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处理均会被如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可依申请接受社会查询,作为招生学校招生或单位用人参考。
2021年4月的我省自学考试中,共有53名违规违纪考生。其中,4名考生因将试卷带出考场、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等违规行为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49名考生因夹带、抄袭、携带电子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违规行为被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
2020年的我省成人高考中,共有55名违规违纪考生。其中,2名考生因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擅自离场等违规行为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53名考生因夹带、抄袭、携带电子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违规行为被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
请各位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坚决杜绝参与团伙作弊、代替考试、资格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手机信号屏蔽仪全覆盖,考试指挥中心实时远程监考、全程录像,人防、技防结合进行考生身份核验,从严打击违纪作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考生诚信应考保驾护航。我们衷心希望各位考生充分了解和认识参与舞弊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自觉维护考试良好秩序,坚决抵制舞弊行为,共同打造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
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提供考试过程中违法违纪作弊行为的有效线索,一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
举报邮箱:
jiancha@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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